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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土管理工作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为维护首都的环境卫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近些年,全市各级渣土管理部门在市市政管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渣土管理中心工作,坚持“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工作方针,渣土管理工作基础不断巩固,管理措施不断完善,规范化建设逐步深入。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控制大气污染的工作中发挥出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渣土管理是指对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回填)和综合处置的管理。渣土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渣土消纳申报管理、运输车辆管理、渣土消纳场管理,以及渣土综合利用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的管理。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全市渣土管理主管机关,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受市市政管委委托,负责全市渣土日常管理工作。市渣土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本市渣土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渣土产生源头、渣土砂石运输、渣土处置消纳等项管理工作。

     2、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全市渣土管理工作信息,定期向市市政管委报送渣土管理工作情况。

     3、受理跨区、县工程以及国家和市级重点工程渣土的消纳(回填)申请,并办理该项工程渣土消纳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工作。

     4、负责北京市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工作,对流散物体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渣土消纳场所行政许可工作;对渣土消纳场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协调渣土综合利用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

     7、负责全市渣土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管理;搭建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互动的网络信息平台。

     8、负责全市渣土管理工作的业务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进行业务考核。

     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是该辖区渣土管理主管机关,区、县渣土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本市渣土管理各项规定,负责本地区范围内渣土管理工作。

     2、制定本地区渣土管理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区范围内渣土管理工作信息,定期上报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及市渣土管理部门。

     3、办理本地区范围内施工工程渣土消纳许可证行政许可工作。

     4、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5、监督、检查本地区范围内施工(拆迁)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对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遗撒、扬尘和车轮带泥等违章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根据所授予的权限范围负责辖区渣土网络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7、监督、检查、管理本地区范围内渣土消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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