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索:
 
党务工作
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北京市市政管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我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处党总支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总支干事为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市政管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及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以及结合法规规章加强宣传教育的情况。
   (三)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廉政准则》,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四)开展依法行政,端正工作作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情况。
   (五)受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的情况,完成上级交办有关事项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和分工
   (一)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会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会后,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写出报告,报送直属机关党委。上述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在单位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中要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内容,填写《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报送委人事处。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进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每年年终或次年年初,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根据民主生活会、年终考核、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对我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考核结果

    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向委直属机关党委汇报。并在处内进行通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对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取消评比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资格;对不尽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0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