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视角
欧盟强化包装废弃物管理初见成效
    欧盟历来十分重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再利用。目前,欧盟各国所售软饮料、矿泉水和葡萄酒的包装物已经有三分之一实现了回收和再利用。
    早在1994年12月,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以统一和协调各国的相关立法。该指令明确指出“为商品包装立法的目的,在于防止包装废弃物的形成和提高包装品的再生利用率”。要求各成员国必须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包装品管理体系,以提高包装品的回收和再利用率。并规定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各成员国分阶段实现。欧盟还对不同包装材料的再生利用率分别提出了要求:玻璃制品为60%、纸制品为60%、金属材料为50%、塑料制品为22.5%、木质品为15%。
    比利时和丹麦等国还制定了一种生态税,规定凡用纸张包装食品和使用回收复用包装的可以免税,其他材料的包装则需缴纳税金。
    近十年来,由于欧洲国家厂家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很强,各成员国已经实现了欧盟制定的2001年包装物的50%回收率和25%再生利用率的目标,有些成员国甚至提前实现了2008年回收60%和再生利用率55%的目标。由于各成员国积极响应,欧盟有关包装物的立法取得了很好的落实。(摘自《分类与利用》)
发布时间:2006-11-17

版权所属: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马家楼204号    邮政编码:100067
电话:010-87501177(总机)      010-87504063(办公室)    传真:010-87502058         E-mail:bswad@bswad.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