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索:
 
工作动态
市市政市容委组织实施行业部门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评工作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市市政市容委与交通、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园林绿化、商务、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明确环境卫生责任标准基础上,建立“两个制度、一个机制”框架,继续组织实施日常检查考评工作。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通气会制度及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确定日常检查范围、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和检查结果体现形式。2、检查采取抽样检查,“日检查、月汇总、季评价”的形式进行。每日检查情况在市垃圾渣土管理处网站上公示;每月、每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采取会议和文件形式通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发现的问题按区域归类,督促各区加强本辖区行业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实现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全域覆盖和无缝对接。3、协助各行业部门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以检查为途径,深入了解各部门作业模式和管理机制,研究相关工作范围、工作标准、工作保障等方面存在问题,形成专项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完善长效机制。4、一季度共检查六环路范围内的高快速路281条次,城八区范围内的市园林绿化局直属绿地303块次、区属道路两侧绿地22万平方米,河湖175次,铁路60条次,建筑工地外围634处。(检查科)
发布时间:20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