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为建立长效的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的有效监控,经研究决定,委托你处负责对下列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
一、城近郊区的主干道、次干道、重要支路、立交桥、人行过街桥的清扫保洁;
二、北清集团、城近郊区环卫作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冬季城市道路除雪;
三、城近郊区环卫作业服务中心负责的公共厕所保洁服务;
四、小广告专业冲刷单位负责路段的小广告清除;
五、城近郊区环卫作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垃圾收集站;
六、一清集团、二清集团、四清集团、北清集团、城近郊区环卫作业服务单位所管辖的垃圾车辆运输作业质量。
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应遵照我市市容环境卫生有关法规、规章及《北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上述工作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应立即通知相关作业服务单位及时纠正并复查,同时要按照市市政管委市容环境管理处的要求,将检查、复查结果进行反馈。
请接此通知后,在现有编制范围内进行内部调整,建立有效的检查体系,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通知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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