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检查考核办法
一、前言
为提高环卫设施规范化、科学化运行水平,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核记录表》(简称《记录表》)、《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核评价表》(简称《评价表》)、《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核内容释义》(简称《内容释义》)和《市属垃圾处理设施作业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程序》(简称《检查程序》)四部分。
二、检查考核的对象及执行单位
检查考核对象:市属、各区(县)所属的垃圾粪便处理设施。
检查考核执行单位:市市政管委委托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负责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的检查考核工作。各区(县)市政管委负责本区(县)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的检查考核工作。
三、检查考核办法
(一)各检查考核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记录表》和《检查程序》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表》,必要时可拍照或摄像;检查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确认签字。双方对检查问题存在争议,应在备注栏内填写说明。
(三)如发现被检查岗位无人职守或不能提供核查资料等现象,使检查目标不能实现,此项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各检查执行单位在每月10日前,在对上月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后,确认发现问题的所扣分数,填写《评价表》并分别报送到市市政管委和各区(县)政府。
(五)各检查考核执行单位依据《记录表》、《评价表》中第五部分“工艺运行”中列出七种处理工艺,根据被检查设施的实际处理情况选择相应处理工艺条款进行检查和评价。
(六)《检查程序》仅适用于市属垃圾处理设施。各区(县)市政管委应参照该程序制定本区(县)所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的检查考核程序。
第二部分 检查考核工作程序
为更好的实施《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检查考核办法》(简称《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实施检查考核的工作单位(简称“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的工作行为,不断提高市属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一、总程序
(一)检查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查本程序对所监督考核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应严格执行《检查考核办法》中有关内容和标准。
(二)每次检查时,检查人数员不得少于2人。
(三)现场检查时中对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并拍照或摄像取证。
(四)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表》,并请相关负责人确认后签字。对检查的问题如有争议,应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检查《记录表》现场保留一份。
(五)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六)每月5日前由主管领导组织检查人员召开会议,对上月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问题给予确认,提出初步评价意见,并拟定《市属垃圾处理设施作业情况评价报告》(简称《评价报告》)。
(七)每月10日前将《评价报告》报市市政管委。每月15日前将检查考核结果反馈到各集团公司。
(八)检查单位应将《记录表》及照片、影像等原始资料保存两年。
二、信息管理检查考核程序
信息管理检查程序分为现场检查和统计资料分析两部分。
(一)现场检查程序
1、卸车作业
(1)对不明来源车辆询问垃圾的来源,并记录和拍照。
(2)在卸料平台停留10分钟,查看是否有车辆没有卸料,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拍照。
2、地磅房操作
(1)请设施人员出具地磅检验报告,查验检验报告是否合格,地磅是否在有效期内。
(2)检查人员在地磅房停留10分钟,注意观察是否有车辆没有称重便进入设施,记下未称重车辆车号。
(3)查看进入设施的运输车辆是否都已使用记录单。检查记录单的填写是否有漏项、代签等不符合记录单使用规定的问题。
(4)查看计量系统是否有故障并核实故障情况。
(5)查看地磅坑内是否有积水或污泥,称重台面是否整洁,称重台面周边缝隙是否插入异物。
(6)从计算机中拷贝当月任意三天及上月全部的数据。
(二)统计资料分析
1、对现场问题的分析
(1)对不明来源车辆分析、确认。
(2)设施日报是否填报计量系统故障。
(3)现场抽查数据与日报进行比较分析。
2、数据分析
(1)每天14:00后和每月3日收取邮件,查看日报、月报是否迟报,填写是否符合《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
(2)每月5日前汇总数据,核实各设施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进出车次、箱数以及处理量等。
(3)每月抽取各设施三天的记录单,核实是否有漏项、代签字等违规问题。
(4)每月对各设施的记录单进行计算机录入整理,并将录入数据与日报进行比较,如果有出入,通知各集团进行复查。
三、垃圾转运站检查考核程序
(一)办公区域或各岗位:检查转运站运行日志、各岗位工作日志、设备状况日记录、设备故障和维修记录、设备运行及故障时间月统计表、设备运行率和完好率年统计表。
(二)站门口及收集车排队等候区域:检查该区域环境卫生及安全状况、检查垃圾收集车辆来源等。
(三)卸料平台及料仓:检查进站垃圾种类、进站垃圾收集车辆来源、大件垃圾和废旧家电拣拾情况、除尘系统的负压吸风和喷雾降尘运行情况。
(四)紧急卸料口:检查紧急卸料口使用情况(马家楼、小武基垃圾转运站)。
(五)主控室:检查设备运转记录、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设备卫生状况。
(六)分选车间(压装车间):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修理情况、设备清洁、完好情况等。检查车间环境卫生、垃圾渗沥液和污水收集情况。检查大件垃圾捡拾工艺(马家楼、小武基转运站)。
(七)装箱车间(区域):检查是否有不符合工艺要求的垃圾进站、是否按工艺要求装箱并使用天车更换空箱和重箱、车间环境卫生状况、垃圾渗沥液和污水收集情况以及检查粉尘臭气控制情况(包括车间卷帘门是否关闭、粉尘是否外溢)。
(八)集装箱存放、交换区域:检查集装箱容貌、周边环境卫生、渗沥液收集处理情况(马家楼、小武基垃圾转运站)。
(九)车辆停放区域:检查车容车貌、车辆维护保养和使用状况。
(十)转运车辆出站口:查看5辆出站转运车,检查垃圾集装箱密闭情况、渗沥液防止遗洒情况。
(十一)站内广场:检查是否有垃圾落地、白色污染控制、环境卫生状况、垃圾渗沥液和污水积存。
(十二)在检查全过程中:检查设施维护和生产安全情况。
四、垃圾堆肥厂检查考核程序
(一)进厂垃圾存储及进料点:检查进厂垃圾来源和种类以及渗沥液、臭气和粉尘控制情况。
(二)预处理系统:是否按工艺运行。
(三)好氧堆肥一级发酵:检查进、出料情况(包括布料、料高、物料混合均匀程度),出料垃圾发酵情况,渗沥液和臭气控制情况。
(四)好氧堆肥二级发酵::检查料堆高度、物料含水率、通风情况,沥液和臭气控制情况。
(五)筛上物存放区:检查筛上物积存情况。
(六)堆肥产品存储区:检查堆肥产品存储情况。
(七)臭气处理系统:检查启用情况及维护情况。
(八)渗沥液处理系统:检查系统工艺运行及维护状况(渗沥液处理设备运行日记录)。
(九)主控室: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垃圾隧道发酵过程控制情况(包括隧道发酵工艺曲线、进出料周期记录表等)。
(十)化验室:检查工艺及产品检测数据。
(十一)办公室:检查工作日志、岗位日志、设备状况日记录、设备故障和维修记录、设备运行及故障时间月统计表、设备运行率和完好率年统计表及产品厂外检测报告、沼气日常监测记录。
(十二)在检查全过程中:检查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状况、臭气控制、设施维护、厂区环境卫生情况和安全检查项目。
五、垃圾卫生填埋场检查考核程序
(一)场区及环场路:检查设施维护(包括监测井)、绿化、场区环境卫生、渗沥液控制及雨污分流、设备运行状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等工艺情况。
(二)平台路:检查设施维护、绿化、轻质垃圾控制、渗沥液控制及雨污分流、设备运行状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等工艺情况。
(三)堆体:检查分区填埋及堆体控制、沼气收集系统、雨污分流、覆盖情况、轻质垃圾控制、设备运行状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等工艺情况。
(四)作业面:检查作业面厚度、摊铺压实方式、压实机使用、日常覆盖、边堤修建、进场垃圾种类、来源、设备运行状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等工艺情况。
(五)沼气处理站:检查沼气收集系统运行和维护保养及岗位日志,根据情况检查记录仪器等的实际记录数据。
(六)渗沥液处理站:检查渗沥液收集处理情况和维护保养及岗位日志,根据情况检查记录仪器等的实际记录数据。
(七)办公区:检查日常监测记录、工作日志、岗位日志、设备状况日记录、设备故障和维修记录、设备运行及故障时间月统计表、设备运行率和完好率年统计表。
六、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检测考核程序
(一)计划安排:环境监测为强制性工作,由市市政管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统一安排定期对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进行环境监测。
(二)监测时间:环境监测工作每年进行三次,结合地下水监测分别于枯水期、丰水期、平水期各进行一次。
(三)考核工作:由检查单位对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各设施的环境质量提出评价意见,计入评价报告。
(四)监测报告:检查单位须定期向市市政管委呈报环境监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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